通 知
为进一步规范账户管理,根据市财政局账户管理规定和要求,现将各部门需要使用学校账户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凡涉及包括教改、科研、专项资金、捐款等需要汇入学校账户的合法合规款项必须填写账户申请表(详见附件)。
二、财务处根据账户申请表填写相应账户回执给申请部门。
三、申请部门严格按财务处提供的账户办理款项汇入手续,并及时将已汇入学校指定账户的款项信息反馈给财务处。
四、本事项联系人:吴欢 电话:13879496822
校财务处
2021年3月16日
附
账户申请表
年 月 日
申请部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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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事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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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汇入金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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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部门经办人签字: 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: |
财务处填写账户 |
户名:
账号:
开户行:
备注: |
本表一式两份:财务处、申请部门各一份